1、電梯安裝單位,大部分是勞務,一般是銷售和安裝一起,但是開票是分開的,電梯開17,安裝要求開11,這種情況,安裝基本都是勞務,沒有抵扣,可以簡易征收不?
答:《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除本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外,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
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第四十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本條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并兼營銷售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如果你們銷售電梯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這就是典型的混合銷售了,應該全額按照17%稅率征稅,而無論是否分別簽訂銷售合同和安裝合同。
實務中電梯按照適用稅率17%,安裝按照適用稅率11%開具發票,很難被稅務機關認可,除非由兩個增值稅納稅人分別銷售和提供服務,這種由兩個納稅人分別銷售和提供應稅行為是實務中的常見的模式,同時提供安裝服務的納稅人可以選擇“甲供材”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2、個人董事未在公司任職如何繳納個稅?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八條規定:“個人由于擔任董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性質,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121號)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八條規定的董事費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稅。董事費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稅方法,僅適用于個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且不在公司任職、受雇的情形。
3、銷貨20000但是退貨只有8000.那我直接開紅票沖回20000,再開一個12000的發票給對方嗎?
答:不是,部分退貨可以就退貨部分貨款開具紅字發票,也就是直接開具8000的紅字發票。
參考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規定:
(1)納稅人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發票的,可以在所對應的藍字發票金額范圍內開具多份紅字發票。
(2)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3)紅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需與原藍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一一對應。
4、我們公司在租賃的土地上自建了一個房屋用于辦公,這個房屋按照固定資產核算,我想問一下這個折舊是按照房屋20年來計提還是按照租賃的期限來計提呢?租賃土地是5年的租期。還有,這個房屋要不要每年繳納房產稅呢?
答:不一定。在租入土地上修建的不可移動建筑物,折舊年限按土地使用權租賃期與固定資產預計可使用年限孰短為準,但土地租賃協議上約定期滿后續租的除外,也就是土地租賃協議上沒有約定期滿后續租的話,說可以按照5年租期(受益期)來計提折舊。(個別地方執行口徑不一樣,具體參考當地政策)
另外,房屋是要按規定繳納房產稅的。
5、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需要稅務備案嗎?
答:需要。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的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在年度中間預繳所得稅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在年度終了進行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再依照規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同時,根據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填報研發項目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情況歸集表,隨年度申報表一并報送。
分支機構享受所得減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安置殘疾人員、促進就業、部分區域性稅收優惠(西部大開發、經濟特區、上海浦東新區、深圳前海、廣東橫琴、福建平潭),以及購置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抵免稅額優惠,由二級分支機構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其他優惠事項由總機構統一備案。
6、員工出差購買保險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答:可以。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號: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準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7、請教老師: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有稅號)要成為一般納稅人要重新認定嗎?
答:需要。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倷C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第六條納稅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8、請教老師,房地產老項目營改增后項目已實際交付使用,按文件是按5%交納增值稅,但稅務局掌握的是沒開發票的按3%預繳,開發票再補交2%,請問老師企業該怎么辦呢?如果按稅局說的以后會有滯納金風險嗎?
答:就該案來說,發生應稅行為,取得銷售款或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發生納稅義務,就要按5%申報繳納增值稅,這與開不開票沒有必然聯系,如果,開發票再補交2%以后會有滯納金風險。
9、企業外購的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含)。無形資產按照兩年攤銷是否需要納稅調增?
答:不需要。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規定,企業外購的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含)。
也就是說,符合所得稅政策的折舊或攤銷不需要做納稅調整處理。
10、年底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企業可以選擇次年開始享受稅收優惠嗎?
答:不可以。
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稅收優惠,可依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收優惠手續。
11、單位付個人勞務費超過500元要交個人所得稅是嗎?
答:不需要。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傭金)、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1.每次收入≤4000元:應納稅額=(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應納稅額=每次收入×(1-20%)×20%
3.每次勞務報酬所得額>20000元:應納稅額=每次收入×(1-2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有加成征收)。
提示: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的速算扣除數表
12、購買鋼材時全額抵扣,后因領用部分鋼材用于建造房屋,如何填報增值稅申報表。
答: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購進時已全額抵扣進項稅額的貨物和服務,轉用于不動產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進項稅額的40%部分,應于轉用的當期從進項稅額中扣減,計入待抵扣進項稅額,并于轉用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財會〔2016〕22號:一般納稅人購進時已全額計提進項稅額的貨物或服務等轉用于不動產在建工程的,對于結轉以后期間的進項稅額,應借記“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申報表:改變用途的當期做對應的進項稅額轉出(附表二),轉出到不動產待抵扣進項稅額(附表五),在改變用途的當期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即從附表五轉到附表二的進項稅額抵扣。
13、差額計稅的納稅人在界定小規模納稅人時用的是全額還是差額之后的銷售額?
答: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試點實施后,按規定在確定應稅行為銷售額時,按照有關規定允許其從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價款的,其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
14、水利建設基金可以差額征稅嗎?
答:水利基金是按會計報表反映的營業收入計征的,如當地沒有特殊規定,不能差額征稅。
15、勞務外包可以簡易計稅嗎?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規定,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按照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其銷售額不包括受客戶單位委托代為向客戶單位員工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一般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6、公司經營范圍有飼料,屬于免稅范圍,也按規定進行了備案,是否可以開具專用發票?
答:增值稅免稅項目不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7、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應如何扣繳個人所得稅?
答:財稅[2011]50號第二條的規定,企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該項所得的個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贈送禮品的企業代扣代繳: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18、如果給人家100萬,人工工資80萬,勞務公司實際掙20萬,差額開票,對方公司成本入賬是20萬還是100萬?
答:100萬。
差額是增值稅計稅時對銷售額的差額,不是收入差額,同時開票額也是按照全額開票(有特殊規定不能全額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通過申報差額繳稅稅。所以說,從收入方來講其收入確認還是100萬,對方取得發票無論是差額開票還是全額開票,成本還是100萬。從稅上講,收入方交稅是按差額交,對方如果抵扣稅是按差額抵。
19、全國范圍內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鑒證咨詢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提供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咨詢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這個月銷售額怎么理解呢?
答:月銷售額怎么理解:(1)“月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實際申報的當月全部不含稅銷售額,包括:應稅銷售額、固定資產銷售額、免稅銷售額、出口免稅銷售額四大類。
(2)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是不含稅額
(3)按月申報增值稅的企業或非企業型單位,從事增值稅應稅項目的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按季申報增值稅的企業或非企業型單位,從事增值稅應稅項目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
(4)按照現行規定,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前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
20、如果是房地產公司出租剩余房源,怎樣掌握時點?目前房子仍在開發產品中,未轉固定資產,出租稅率如何掌握?
答: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出租或轉讓自建不動產,以建筑工程許可證注明的開工日期為不動產取得的時間。也就是說,不動產的計稅方法是否可以簡易,與出租的時點沒有關系,與不動產的取得時間有關系。
上述案例中,2016年4月30日前開工的不動產銷售和出租,對于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小規模納稅人本身就是按照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21、建筑機械設備租賃,如果配備司機是可以按照建筑行業開票和繳納稅款的,如果我找村里個人的吊車給我工作,吊車的所有者就是司機(去工地之前把需要的鋼結構吊到卡車上裝車,但不是在工地上施工),這個個人去稅務局開發票怎么開(只是把握不好開什么行業的呢)?
答:財稅〔2016〕140號文件規定,納稅人將建筑施工設備出租給他人使用并配備操作人員的,按照“建筑服務”繳納增值稅。根據文件規定“納稅人”包括其他個人,上述案例中只要設備屬于“建筑施工設備”,就按照“建筑服務”繳納增值稅,該項業務業務,個人去稅務機關不能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只能按規定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適用征收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