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又是雙十一,而各大購物網站的促銷大戰也又一次來臨,這些促銷大戰中,相信最吸引人的就是一元秒殺促銷活動了。今天大世就和大伙說說這個一元秒殺的稅事。
所謂一元秒殺,是指商家在晚上準點,例如雙十一晚上十二點整,放出一些商品,如市價一千塊的大世簽名照等,然后讓大伙在網上搶購,搶到的只需要付一元錢,商品就到家。
這里其他事咱就不多說了,問題是這市價一千元的大世簽名照,商家到底是按1000元確認收入交所得稅增值稅還是按一元交呢?
可能有同學認為,這個問題很簡單,肯定是按一千元確認,而實際上,仔細分析下,卻似乎不是那么簡單。
觀點一:商家一元屬于價格明顯偏低,所以應依據征管法三十六條價格明顯偏低來調整,按市價一千元確認收入,交所得稅和增值稅。
反方觀點:價格明顯偏低只是調整的一個前提要件,還需要有一條,即無正當理由。而商家這種促銷活動,毫無疑問,屬于正當的理由,所以不應調增繳稅。
觀點二:消費者雖然支付了一元,但是從實質上來說,商家是將商品中另外的999元價值無償贈送給了消費者,所以應按無償贈送,調增繳稅。
反方觀點:商品實際就是賣了一元,不是無償贈送,而是正常的買賣關系,只不過賣價是一元而已,所以不屬于無償贈送,不需要調整繳稅。
大家看看,小小的一元秒殺,就能引出這么多的稅事爭議,那么大家的觀點是什么呢?歡迎投票和留言,亮出你的大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