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戰略部署下,要依法治理資產評估行業,合法調解資產評估領域長期以來雖經各方艱苦努力仍未能解決的矛盾和沖突,完善資產評估行政監督與行業自律管理頂層設計,必須加快推進資產評估立法并盡快出臺。
用法治維護資產主體權益
資產評估是市場經濟中不可或缺的經濟行為,涉及面廣,尤其是涉及的行政監管部門多。
全國人大立法職能部門依據嚴謹細致的立法原則,深入資產評估行業實際,經過充分的調研論證,廣泛征求意見,多次修改完善,集思廣益,對資產評估法制建設中的關鍵問題和難點問題給出了明確的法律規定,明確了評估師、評估機構、評估委托人、評估協會、評估行政監管部門的權利與義務及法律責任。這部法律的出臺,將資產評估活動和管理全面納入法治軌道,有利于保護評估師、評估機構和評估委托人的合法權益,確立評估協會的法律地位,促進各評估專業的溝通與合作,規范資產評估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管行為,完善資產評估法制環境,推動資產評估與相關現代經濟專業服務組織協調發展,也有利于依法加強監管,維護各類資產主體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20多年來,盡管我國資產評估行業有了長足的發展,資產評估為社會經濟發展做出了不可替代和十分重要的貢獻,但是,評估師和評估協會的法律地位缺失,評估師與評估委托人的法律地位明顯不對等,評估師在既要維護資產產權人權益又要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方面付出了艱辛的努力。
廣大評估師克服人微言輕的艱難困境,秉持資產評估專業“獨立、客觀、公正”的神圣原則,孜孜追求評估師應有的法律尊嚴,贏得市場的認可和贊譽。資產評估法的出臺,將使評估師在保持公正性和堅持獨立性時理更直氣更壯,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用于提升評估質量和專業水準,增強評估師的專業自豪感,評估師可以以更加飽滿的精神和應有的法律地位參與經濟社會活動,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更好地肩負起提供價值尺度的責任。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資產評估領域也不例外。資產評估法的出臺,填補了與注冊會計師和律師具有同樣不可或缺地位的專業服務領域的法律空白,評估師、評估機構、評估委托人、評估協會、評估行政監管部門等將守法有據,促進增強法治觀念,促進提高評估行業管理法治化水平。
資產評估法的出臺是推動解決制約資產評估行業可持續發展瓶頸問題的有力利器,是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扎實推進資產評估行業依法治理的基本準繩,是新形勢下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的必要環節。
從資產評估三審稿來看,加大了資產評估行業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市場化改革力度,調整了評估行政管理與自律管理的制度安排,完善了評估機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機制,將資產評估機構前置審批改為后置備案,最大限度激發資產評估市場的微觀活力。
資產評估法的出臺,是深化資產評估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資產評估機構前置審批改為后置備案,是深入推進簡政放權的體現。
資產評估法將以法律的名義清晰地劃定資產評估領域政府與市場的權責邊界,最大限度縮減政府審批范圍,體現了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強化社會監督。
國有資產管理需要專業保障
在資產評估法中明確涉及國有資產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評估為法定評估,應由評估機構完成是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保障。優化國有企業結構布局,加快國有企業從非主業領域、缺乏競爭優勢的領域及一般產業低端環節退出,促進國有資本過多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點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向前瞻性、戰略性產業和一般性產業的中高端集中,都離不開資產評估的價值把關和價值護航,資產評估在培育國有企業市場競爭新優勢和發展混合所有制度中仍然具有不可或缺的功能。資產評估法對資產評估在國有資產管理中法律地位的賦予恰逢其時。
希望資產評估法能夠盡快出臺。評估、會計、律師是市場經濟中相互不能替代的三個重要的專業服務行業,現在只有評估行業還沒有專門的法律,與評估應有的法律地位不相稱。有些問題迫切需要在資產評估法中給予明確和解決,比如,評估師、評估機構、評估自律組織的法律地位與相應的職責,評估協會履行簡政放權后的自律職能的法律保障等。總之,期望通過資產評估法給評估師專業尊嚴和法律地位。
在中國,會計領域、律師領域都有了全國性的統一法律規定,而與之鼎足而立的評估領域,至今還沒有一部全國性的專門法律。資產評估涉及的領域廣,與經濟秩序和社會公正息息相關,是經濟社會中重要的智力型服務業。資產評估法的出臺,將進一步完善中國法律體系,填補經濟法領域的一大空白。同時,也可以對公司法、證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物權法等法律中有關資產評估的法律規定的實施起到重要的支撐,有利于從源頭上理順我國評估行業管理體制,保障資產評估行業可持續地健康發展。
資產評估法的出臺,可以促進評估師在同一個法定平臺上達成共識。資產評估法的出臺,可以更好地理順資產評估行政管理與自律管理的關系。
根據中央提出的“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的要求,應該進一步厘清政府監管和行業自律管理的職能,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逐步減少資質資格許可事項的大背景下,應更好地發揮評估行業自律組織在管理社會事務中的作用,強化行業自律,使行業協會真正成為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主體。
資產評估法的出臺,可以促進評估行業自律組織之間的溝通與融合,明確評估行業自律組織的功能和法律地位。特別是一些關于各類評估專業普遍存在的共性的自律管理方面的問題可以在同一個法定平臺上盡快達成共識,如評估術語統一的問題,評估師職業道德指南,評估行為守則,對評估委托方的共同要求等。
維護評估各方的正當權益是法之所應
如何處理評估機構與委托方的關系,一直是評估領域較難處理的問題。資產評估法是理順資產評估委托關系的需要。目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還沒有資產評估委托制度的相關規定。這導致我國資產評估業務中難以明確評估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評估委托人和評估執業者的法律責任糾纏不清。一旦出現執業糾紛,就無法依據有關法律對各方當事人的責任進行有效界定。毫無疑問,評估執業者作為評估業務的乙方,必然會承擔更多本不屬于自己的責任。
資產評估法草案中對委托人行為和責任的認定,將給評估執業者一顆“定心丸”。這不僅有利于對委托人及其行為進行監督管理,有效保護評估師、評估機構的合法權益,也有利于維護評估各方的正當利益和評估活動的正常秩序。
價值發現機制、價值管理機制和價值實現機制是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重要機制。資產評估具有價值發現和價值判斷的功能,在維護市場秩序、調節公民關系、保障社會穩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20多年來,我國資產評估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了獨特的價值機制,但資產評估行業專門法的缺乏,給評估實踐帶來阻礙的同時,也客觀削弱了評估在市場經濟中發揮價值機制的創新力。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資產評估法的出臺將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在這個充滿希望的季節里對資產評估行業和社會各界長期期盼的積極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