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計,截至5月6日,滬深兩市2800余家上市公司披露的2015年報中,累計有103家被審計機構出具“非標”意見。其中,6家為“無法表示意見”,16家為“保留意見”,81家為“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并不見“否定意見”。103家上市公司被“非標”,比例并不低。
在審計機構出具的“非標”意見中,情節最嚴重的為“否定意見”,其背后往往說明上市公司或涉嫌財務造假,而像“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說明其年報暴露出來的問題較為輕微。因此,被出具什么樣的審核意見,上市公司往往很重視,投資者亦不可等閑視之。
如因被審計機構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導致盈方微被深交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而變身為*ST盈方,從5月3日開始其股價也連續三個交易日跌停。而且,因為“非標”意見,機構資金大舉出逃。龍虎榜顯示,5日當天換手率超過20%,機構占據了賣出席位前四的位置。*ST盈方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主要原因,在于審計機構認為在許多方面“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無法對交易實質做出判斷。”
此次被“非標”的上市公司,還表現出某些方面的特點。如6家被出具“無法出具意見”的主要為ST公司;81家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上市公司則主要集中在化工、鋼鐵、采掘、有色金屬等傳統行業;在103家被“非標”的上市公司中,業績虧損者最多,合計26家;“非標”釘子戶頻現,繼2013年、2014年之后,因無法對上市公司2015年度1.18億元存貨余額實施監盤程序,宏磊股份被審計機構出具了“保留意見”,而類似的釘子戶還有多家。此外,像中銀絨業、東方銀星等連續被“非標”的上市公司,正欲通過賣殼重組的方式實現轉型。
但是,也有不少問題公司沒有被當年的審計機構出具“非標”審核意見。如2015年以來,證監會對包括華銳風電、皖江物流等在內的10余家財務造假公司開出罰單,但其時這些上市公司的年報均被審計機構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報告。像皖江物流的財務造假就曾讓市場震驚,皖江物流2012年虛增收入45.5億,虛增利潤2.56億;2013年虛增收入46億、虛增利潤2.34億。然而,面對如此巨額造假行為,其審計機構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出具的竟是“標準無保留意見”!
這種怪狀更應該引起高度警惕。被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財務造假公司,其最終露出“狐貍的尾巴”,不是因為審計機構,而是因為來自監管部門的立案調查。或許,財務造假公司通過周密運作,能將“尾巴”掩蓋起來,但監管部門核查之后能將問題查個水落石出,反過來又說明審計機構沒有履行勤勉盡責的職責。審計,就怕“認真”兩字,如果審計機構及其人員能夠恪盡職守,還有什么相關問題是發現不了的?
證監會上月曾通報了2015年度審計機構檢查處理情況,審計機構在內部管理、獨立性、項目執業質量等方面的問題隨之曝光。類似問題,幾乎已成行業的一大“潛規則”。僅僅通過檢查與曝光,難以從根本上根除。為此,筆者以為,應建立對審計機構及其人員的責任倒追機制。資料顯示,2015年度至少有205家上市公司公告更換審計機構,今年前4個月至少有103家“換審”,其中就不乏被審計機構出具“非標”的上市公司。審計機構與上市公司總是上演“哥倆好”,審計機構的獨立性、項目執業質量就無從談起。如果不處罰“問題”審計機構與人員,必會導致行業亂象的蔓延。因而,對被監管部門查出問題而未出具“非標”意見的審計機構(比如像華普天健北京所),無論時間過去多久,都應處罰相關機構與人員,首次發現以經濟處罰為主,并記入市場誠信檔案。對近年來在多家上市公司身上“翻船”的審計機構,可規定禁止其一兩年內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情節非常嚴重的,就應取消其證券從業資格。此外,監管部門還應建立審計機構及其人員的考核制度與標準,將那些不合格者擋在市場大門之外。
(作者系資深市場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