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計提壞賬準備、業績快報與年報差異過大、審計意見類型適當性等問題,*ST蒙發5月10日收到深交所年報問詢函。問詢函首先直指*ST蒙發實際業績與快報披露業績相差巨大的問題。
*ST蒙發4月15日業績快報稱,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為虧損6141.9萬元,4月30日年度報告披露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為虧損3.56億元。這其中巨大的差額,緣于*ST蒙發對六家共計3.25億元左右的應收款項全額計提壞賬準備,導致當期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減少約3.04億元。
對此,監管層提出疑問,問詢函指出,上市公司在4月15日披露業績快報時未提及任何有關應收款項壞賬計提的事項;年報報告與快報披露的業績相差巨大,且前后兩次披露時間相近,這是否表明上市公司業績快報披露存在重大遺漏。
問詢函其次重點關注審計意見類型的適當性問題。
函件指出,*ST蒙發2014年度財務報告被瑞華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主要系瑞華無法就上市公司應收帳款、預付帳款等項目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ST蒙發2015年度財務報告被大華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主要系*ST蒙發對六家共計3.25億元左右的應收款項全額計提壞賬準備,而大華表示雖然對上述公司執行了函證、詢問、走訪、檢查相關文件等必要的審計程序,但仍然無法判斷是否存在其他影響上述應收款項認定的因素,無法判斷全額計提壞賬準備的合理性。
監管層要求*ST蒙發補充披露,上市公司為何在2015年度財務報告截止日后才著手聘請新任會計師的原因,前任會計師瑞華是否就此提出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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