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上市公司年報審計事中監管,在上市公司2014年年報審計期間,中注協切實履行監管職能,進一步創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機制,認真實施《上市公司年報審計監管工作規程》,深入開展年報審計監管約談,向證券資格事務所及時提示年報審計風險,取得明顯成效。
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中注協以發生重大資產重組、連續多年變更審計機構、多次修正業績預告等上市公司年報審計風險防范為主題,先后開展了15批次的年報審計監管約談,共約談證券資格事務所19家(其中,8家接受了當面約談,9家接受了書面約談,2家既接受了當面約談又接受了書面約談),涉及上市公司23家。
2014年年報審計監管約談工作有以下特點:
一是加大力度。無論是約談次數還是約談數量,與2013年年報審計監管約談(共開展13批次,約談證券資格事務所17家,涉及上市公司16家)相比,2014年年報審計監管約談的工作力度均明顯加大。
二是加大提前量。為給事務所吸收、借鑒中注協風險提示意見提供充足時間,中注協將2014年年報審計監管約談時間整體提前,僅在2015年1-2月份就集中開展了9批次約談,全部15批次約談均于2015年3月中旬前完成,比2013年年報審計監管約談結束時間提早近1個月。
三是強化專業力量。充實年報審計監管專家咨詢組,將咨詢組成員由2014年的14名增加到19名。專家咨詢組在確定約談主題、選取約談對象、提示年報審計風險的過程中,發揮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持作用。同時,中注協對專家咨詢組提出的風險提示意見進行把關,補充和完善意見內容,進一步增強識別、揭示和防范風險的專業指導性。
四是突出主題。針對資本市場熱點問題以及行業發展面臨的現狀和潛在風險,中注協進一步豐富約談主題,提高約談工作的針對性。考慮到近年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交易活躍,專門對發生重大資產重組以及并購重組后業績大幅下滑的上市公司年報審計風險予以提示;考慮到部分行業財務造假案件較多、易受宏觀經濟與政策影響等特點,分別以農業、金融、房地產、煤炭、鋼鐵以及高速公路等六類上市公司年報審計風險防范為主題,分行業提示審計風險。此外,為加強內部控制審計風險防范,有針對性地開展內部控制審計監管約談,對發生會計估計變更以及發生股權紛爭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風險予以提示。
五是創新方式。為減輕事務所工作負擔,提高約談工作效率,中注協充分考慮事務所年報審計工作特點,采取更為靈活的約談方式,對重要的約談主題同時采取當面約談和書面約談;在年報審計工作前期側重于當面約談,后期側重于書面約談。此外,加強與被約談事務所的日常溝通,全程跟蹤相關事務所的年報審計情況,對事務所提出的重大、疑難問題及時給予技術支持。
六是宣傳到位。每次約談結束后,中注協都及時歸納整理專家咨詢組的風險提示意見并發給被約談事務所,在2014年年報審計期間,共向事務所發出風險提示意見23篇;同時,在協會網站、會刊上開展“以點帶面”式的新聞宣傳,共編發約談新聞稿13篇。風險提示意見和新聞稿篇數均較2013年年報審計監管約談(風險提示意見17篇,新聞稿11篇)進一步增加。通過持續而深入的對外宣傳,不斷提醒和引導廣大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關注風險、防范風險,取得良好成效。
約談工作得到事務所的全力支持和熱情回應。事務所代表認為,中注協的年報審計監管約談切合形勢、抓住重點,對事務所加強質量控制體系建設和把控審計關鍵環節具有指導意義,對全面做好年報審計工作,有效識別和化解審計風險很有幫助。
接受約談的事務所認真貫徹約談有關要求,全力防控年報審計風險,約談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在年報審計監管約談涉及的23家上市公司中,有5家被出具了非標準的財務報表審計報告,5家被出具了非標準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2014年度,事務所出具非標意見財務報表審計報告98份,占全部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3.67%,非標報告的數量和比例都較上年度(87份,3.43%)有所上升;事務所出具非標意見內控審計報告78份,占全部內控審計報告的5.32%,非標報告的數量和比例都較上年度(45份,3.94%)明顯上升。
下一步,中注協將根據《上市公司年報審計監管工作規程》規定,完成約談后續工作,督促事務所及時提交約談項目年報審計情況報告。同時,將約談涉及的上市公司年報審計項目作為2015年證券資格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的重點對象。此外,中注協將全面、系統地總結上市公司2014年年報審計監管約談工作實踐,進一步健全完善事中監管工作機制,改進約談工作內容,推動約談工作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