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小型微利企業”大家一定非常的熟悉,小型微利企業發展到今天,很大程度上也體現了國家稅收政策的變革與優惠政策的不斷放寬。在過去的10年間,“小型微利企業”一路見證了國家稅收政策的變遷,同時也讓我們納稅人享受到了經濟發展背后的稅收扶持力度的加大。
今天昌堯講稅就來帶領大家一同領略一下,小型微利企業的10年“優惠成長之路”。
案例
假設豐達公司是一家零配件加工企業,公司資產總額為2800萬元,從業人數95人,年應納稅所得額為28萬元。
我們通過分析豐達公司在不同年份的所得稅繳納情況,看小型微利企業10年間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變化。
第一階段:自2008年1月1日起
從2008年起,對于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歷史解析
自《企業所得稅法》頒布之日起,國家對小型微利企業便實行了稅收優惠政策,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便能享受到企業所得稅的減稅政策,那么在2008年時對小型微利企業的界定又是如何規定的呢?
只要符合以下6大條件就能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1、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
2、非居民企業不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3、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4、具備建賬核算自身應納稅所得額條件的企業(該條在2014年進行了修訂);
5、工業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6、其他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標準的計算方式,在2008年并未出臺相關政策規定,直到2009年才出臺相關計算方式(該計算方式在2015年進行了修訂),以下是2009年的計算方式。
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按企業全年月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稅收繳納
假設豐達公司均滿足以上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標準,那么在2008年應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由于豐達公司年應納稅所得額小于30萬元,所以可以享受20%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28×20%=5.6萬元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企業不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650號)
第二階段: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010年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歷史解析
在2010年度,國家進一步擴大了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范圍,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半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但對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條件并沒有其他調整。
稅收繳納
假設豐達公司均滿足以上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標準,那么在2010年應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由于豐達公司年應納稅所得額大于3萬元,小于30萬元,所以只能享受20%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28×20%=5.6萬元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33號)
第三階段: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011年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歷史解析
在2011年度,國家進一步繼續執行2010年度小型微利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但對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條件也沒有其他調整。
稅收繳納
假設豐達公司均滿足以上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標準,那么在2011年應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由于豐達公司年應納稅所得額大于3萬元,小于30萬元,所以只能享受20%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28×20%=5.6萬元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4號)
第四階段: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從2012年起,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歷史解析
在2012年度,國家對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范圍與時間跨度都進行了調整:
1、從2011年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擴大到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
2、適用年限從原來的1年,擴大到4年;
3、優惠政策從具備建賬核算自身應納稅所得額條件的企業,擴大到包括采取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業,均可按照規定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稅收繳納
假設豐達公司均滿足以上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標準,那么在2012年應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由于豐達公司年應納稅所得額大于6萬元,小于30萬元,所以只能享受20%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28×20%=5.6萬元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7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3號)
第五階段: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從2014年起,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歷史解析
從2014年到2016年度,國家對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范圍與標準計算方式都進行了調整:
1、從2013年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擴大到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
2、適用年限延展到2016年12月31日;
3、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的計算式也進行相應的修訂,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稅收繳納
假設豐達公司均滿足以上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標準,那么在2014年應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由于豐達公司年應納稅所得額大于10萬元,小于30萬元,所以只能享受20%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28×20%=5.6萬元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34號)
第六階段: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從2015年起,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歷史解析
從2015年到2017年度,國家對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范圍與優惠周期都進行了調整:
1、從2014年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擴大到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
2、適用年限延展到2017年12月31日;
稅收繳納
假設豐達公司均滿足以上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標準,那么在2015年應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暫不考慮財稅〔2015〕99號文的調整)?
由于豐達公司年應納稅所得額大于20萬元,小于30萬元,所以只能享受20%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28×20%=5.6萬元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
第七階段: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從2015年10月份起,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到30萬元(含30萬元)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歷史解析
從2015年到2017年度,國家對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范圍進行了調整:
1、從2015年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擴大到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含30萬元);
2、2015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有兩個判定標準:1~9月份不超過20萬元,10~12月份不超過30萬元。
3、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萬元的,適用25%的稅率計繳企業所得稅。
4、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含)的,依然按財稅〔2015〕34號文件執行,即將所得減半計入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繳企業所得稅。
5、從2015年10月起,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含)的,將所得減半計入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繳企業所得稅。
稅收繳納
假設豐達公司均滿足以上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標準,那么在2015年應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1)2015年1~9月份應繳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28×9/12=21萬元
應繳企業所得稅=21×20%=4.2萬元
(2)2015年10~12月份應繳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28×3/12=7萬元
應繳企業所得稅=7×50%×20%=0.7萬元
(3)2015年度實際應繳所得稅:
4.2+0.7=4.9萬元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5〕99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1號)
第八階段: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將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符合這一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減半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現狀解析
該項優惠政策的調整,為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17年4月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時,在會上表態發言決定推出的進一步減稅措施,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本文發稿時,國家稅務總局尚未出臺相關政策文件。
我們需要進一步期待……
稅收繳納
假設豐達公司均滿足以上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標準,而且在2017年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的相關政策也已出臺的話,那么在2017年應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50%×20%=28×50%×20%=2.8萬元
參考消息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17年4月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進一步減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