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一
預繳表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
是不是申報的時候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如果這么想就大錯特錯了!
此處的營業收入填報按照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等國家會計規定核算的營業收入。很明顯,要填寫賬上的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之和。
成本呢=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利潤總額完全和這兩個不是數學上的計算關系,是要和利潤表里面的利潤總額一致。
因為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5年版)的申報表里。
誤區二
預繳表營業成本含期間費用
預交申報表確實讓很多會計比較迷茫,大家看利潤表習慣了。看到利潤就是收入、成本、費用等,但是預交的時候的成本是不能不包含三項費用的。
此處的成本就是按照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確認的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
誤區三
“利潤總額”就是預繳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
預繳嘛!不就是直接按照利潤總額乘以稅率,然后多交少交的,年度匯算清繳的時候再清算嗎!
這就完全理解錯誤。
目前這個所得稅預交報表而言,對于很多企業而言,難度不亞于匯算清繳。
預交申報表里面的利潤總額僅僅是一個基數,還是需要調增不征稅收入和稅基減免應納稅所得額等的。
誤區四
企業所得稅預繳不能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不僅僅是年度匯算清繳可以彌補之前年度虧損,預交的時候就可以了。
例如一家企業2017年1季度利潤總額100萬,但是2016年度公司虧損了80萬。那1季度預交的時候,如何填報呢?
第8行本期金額填列80萬,第9行本期填列20萬元。
誤區五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但不能彌補本年度虧損!
其實乍一問,很多人總感覺有點問題,但是往往說不出問題在哪里!
預交申報表不是預交就僅僅就這個季度進行預交的。假如申報表里面如果2017年一季度虧損40萬元,二季度利潤總額是50萬,那么二季度預交的時候是需要看實際利潤額累計金額(50-40=10)萬元進行預交的。
誤區六
未取得發票的不能在預繳前扣除!
雖然稅務主要是以票控稅,但是預交企業所得稅的時候,如果沒有取得發票賬務上進行預提的,還是可以進行扣除掉的,這個和匯算清繳有點區別!比如計提的工資沒有發放、結轉的成本還沒來發票,這些預交的時候都可以扣掉!
PS:
年度匯算清繳的時候,2016年度的成本費用發票只要是上一年度進行了賬務計提,只要在匯算清繳前取得發票的,也是可以扣除的!關鍵是你要進行掌握計提!!
請誤區七
房地產企業沒有利潤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房地產周期長,短期內很難符合會計準則規定的收入確認條件,稅務上不可以等待企業確認收入進行預交所得稅的。
房地產企業企業的所得稅預交重點就在第5行,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
從事房地產開發等特定業務的納稅人,填報按照稅收規定計算的特定業務的應納稅所得額。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預售收入,按照稅收規定的預計計稅毛利率計算的預計毛利額填入此行。
誤區八
當年設立的分公司需要到分支機構所在地預繳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57號,新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設立當年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當年新設立的分公司是不用在當地預交所得稅的!
ps:
公司現在要成立一家異地分公司主要就是搞一下研發機構,也不準備開發票等,聽說開立分公司后要預繳?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57號,公司設立的不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且在當地不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產品售后服務、內部研發、倉儲等匯總納稅企業內部輔助性的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是不是解決了一個大家的心病啊!
實操中,只要是在分公司不領取發票的話,是可以不就地預交的,這樣就可以解決很多高科技企業不同地方稅率不同的問題了!
誤區九
小微企業預繳時不可以享受稅收優惠!
小微企業在所得稅預繳的時候,就可以享受稅收優惠了!而且,我們在這里提醒小微企業注意:
1季度預交的時候,上一年度匯算清繳可能尚未結束,可以按照上年度第四季度預繳情況選擇“是”或“否”。上一季度是什么,這一季度也同樣是什么,不用再做考量了!
誤區十
預繳不準確也沒什么大事!
目前中國的稅務征管確實存在這樣的一個誤區:增值稅買賣發票管理很嚴格,大家都害怕。但是根據稅收征管法和企業所得稅法,有明文規定的:
對未按規定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的,造成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屬于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情形,按照偷稅處理;未造成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屬于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情形,按照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預繳所得稅有問題,也是偷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