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票據核算企業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1.不帶息應付票據的核算
(1)企業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或以承兌商業匯票抵付貨款、應付賬款等,借記“材料采購”、“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應付票據”科目。涉及增值稅進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2)支付銀行承兌匯票的手續費,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支付票款,借記“應付票據”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4)銀行承兌匯票到期,企業無力支付票款的,按應付票據的票面金額,借記“應付票據”科目,貸記“短期借款”科目。
2.帶息應付票據的核算
與不帶息應付票據核算的不同之處是,期末計提利息,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借記“財務費用”,貸記“應付票據”。
【例題】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為一般納稅企業,適用的增值稅率為17%.2010年7月1日甲公司從乙公司購進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發票,價款100萬元,增值稅17萬元,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一張由企業簽發并承兌的商業匯票,面值為117萬元,期限3個月,票面利率為6%.原材料已經驗收入庫。(假定甲公司按照實際成本核算)
甲公司的會計處理:
(1)2010年7月1日
借:原材料 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
貸:應付票據 117
(2) 2010年7月末
借:財務費用 0.585(117×6%/12)
貸:應付票據 0.585
(3) 2010年8月末、9月末同上
(4)如果支付貨款:
借:應付票據 118.755(117+0.585×3)
貸:銀行存款 11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