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全面實施 “五證合一、一照一碼”
日前,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從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
《通知》提出,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要以標準統一規范、信息共享互認、流程簡化優化和服務便捷高效為指導原則。全面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請人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記部門直接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相關信息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并歸集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企業不再另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制定統一的信息標準和傳輸方案,改造升級各相關業務信息系統和共享平臺,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做好數據的導入、整理和轉換工作,確保數據信息落地到工作窗口,并在各相關部門業務系統有效融合使用。
《通知》要求,改革后,原要求企業使用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辦理相關業務的,一律改為使用營業執照辦理,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中介機構等都要認可,不得要求企業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