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信托公司被罰了,這次是華澳信托。該公司因報送報表時出現差錯或遲報,被上海銀監局行政處罰。
據證券時報·信托百佬匯記者不完全統計,華澳信托是今年第4家受罰的信托公司,此前3家分別為平安信托、華宸信托和東莞信托。業內人士表示,信托公司接連受罰,表明監管層對信托監管從嚴的態勢,信托公司需要更加重視合規經營和業務規范。
信托公司接連受罰
日前,因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上海銀監局對華澳信托作出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具體而言,2015年第一季度,華澳信托在報送非現場監管報表時出現漏報、錯報,上海銀監局發文責令改正。此后,華澳信托在報送統計報表時出現遲報,再次違反報表報送規定,影響了上海轄區內銀行業相關統計數據的及時性,因此進行處罰。
就在前不久,東莞信托才剛被監管部門通報處罰。5月27日,東莞銀監分局處罰信息公開表中透露,該局對東莞信托處以20萬元罰款的決定,原因是“信托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隨后,東莞信托就此事回應稱,2015年初,銀監會在全國開展現場檢查,東莞銀監分局對轄區銀行、信托等進行抽查,發現東莞信托某個信托項目管理與監管要求存在差距,因此作出了20萬元行政處罰決定,目前該項目已經正常兌付完畢。
相對于銀監會對平安信托的處罰,華澳信托與東莞信托處罰較輕。今年1月,平安信托因業務操作違規累計被罰2630萬元,原因是“資金池業務投向不合規”和“將信托財產的部分收益確認為子公司收入、賬戶管理存在嚴重缺陷”。
今年3月,內蒙古銀監局對華宸信托也處以了50萬元罰款,案由為“內控管理混亂違規經營”。
格上理財研究員樊迪表示,從今年這幾個案例看,華澳信托受處罰是比較輕的,處罰原因與信托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罰款金額較小,因此對其影響不大。
監管趨嚴
去年以來,信托公司被處罰的案例逐漸增多,監管部門對信托業風險監管也日趨嚴格,尤其重視信托公司合規經營和業務規范運作。
證券時報·信托百佬匯記者注意到,在對華澳信托作出行政處罰的同時,上海銀監局對轄區內商業銀行、外資銀行、融資租賃公司等5家金融機構也進行了處罰。
業內觀察人士表示,銀監會對銀行的監管一直較為嚴格,每年有很多銀行因各種大大小小的問題受處罰,但是信托公司直接受罰的案例較少。
近兩年,銀監會也不斷出臺對信托行業的指導文件,如99號文、58號文,都涉及對信托風險的防范控制的提示和指導,也反映出信托行業風險項目逐漸增多的隱憂,監管層對信托公司從嚴監管,督促化解行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