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會計視野訊 2016年3月30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局發布《2016年度經濟責任審計服務采購項目招標公告》,于近日在官方網站公告項目招標結果,以下6家會計師事務所中標,總中標金額為1496.22萬元,本次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共九個分包。詳情參見下表:
此次招標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要求: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此之外,會計師事務所還應具備:依據中國法律注冊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分支機構不具有投標資格),具備國家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執業資格;2013年至今沒有被財政部門予以行政處罰(責令整改、警告除外)或國資委予以會計師事務所禁入處理的記錄;根據本次中央企業審計規模和審計時間要求,本項目需要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日期前至少具有200名注冊會計師或者具備證券期貨資格;投標人在2013年-2015年沒有承擔過所投分包中涉及企業的財務決算審計、清產核資業務和監事會集中重點檢查任務。此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公告原文鏈接:2016年度經濟責任審計服務采購招標結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