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的繁榮,離不開金融支持。文化企業版權的交易,離不開資產評估。長期以來,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缺乏統一的規范標準,文化企業最有價值的“無形資產”在金融機構那里卻“打了折扣”。
一項指導意見有望改變這一切。中國資產評估協會近日發布《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這是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首次針對一個具體行業的具體資產種類制定評估準則。
中央財經大學文化經濟研究院院長魏鵬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該意見的出臺,有利于文化體制改革的深化,激活國有文化企業活力,核心就是盤活其無形資產,而評估是其基礎性工作;有利于引導中國特色的文化產業發展,政府、協會出臺相關指導意見,可以起到引導、規范和示范作用;有利于推動文化金融合作,提醒文化資源方更加關注自己的無形資產,進行再發現和再利用,同時也為金融方提供無形資產作抵押創新金融支持方式。
無形資產評估面臨六大問題
近年來,隨著文化產業蓬勃發展,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需求日益增多,部分評估機構此方面的業務量占總業務量的比重,已從2011年的6%提升至2014年的20%。在無形資產交易方面,上海和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無形資產交易額從2011年的0.28億元增長至2014年的46.1億元,其中著作權交易額從2011年的0.22億元增長至2014年的20.8億元。
中評協有關負責人表示,無形資產是文化企業的核心資產和重要資源,由于其數量大、形式多樣、價值波動大、確定難等特性,文化企業無形資產的評估面臨以下六大問題:類型復雜、辨識困難;評估難度大、方法有待完善;融資缺乏評估支撐;新興業態遇到評估技術瓶頸;法定確認范圍不明確、賬內確認少;評估準則規范尚不完善。
業內人士指出,相比于擁有機器設備、原材料等有形資產,致力于新聞出版、文化藝術等服務的文化企業所擁有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卻難以準確評估,這直接影響了文化創意企業的投融資,進而制約文化創意型企業發展。
以影視企業產品為例,在制作、發行和放映的不同階段,不僅涉及著作權,而且還涉及銷售網絡、客戶關系及衍生品價值等方面,其中著作權又可以分解為多種不同形式的單項財產權利。對于人們所關注的明星效應、團隊價值,其歸屬于哪一類無形資產也存在爭議。
在評估方法方面,目前成本法、市場法和收益法等三種評估的基本方法,在進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難。如成本法在揭示無形資產價值方面存在局限性,無形資產的制作成本與其帶來的經濟利益并不是正相關關系,投資報酬率確定難;市場法缺少可類比的參照物,修正指標精準量化難,難以普遍應用;收益法存在較多不確定因素,對于未來現金流量和折現率的確定具有較大主觀性,難以保證無形資產價值評估的可靠性。
此外,以網絡視頻、動漫、手游、互聯網內容等為代表的新興業態文化企業,相關評估遇到了技術上的瓶頸;一些體現文化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無形資產價值,難以在企業資產負債表中體現,等等。
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陳少峰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相對于文化企業的品牌、商標、專利來說,評估其內容設計、創新更加困難?!氨热缯f,一個電影劇本多少錢?導演、演員的選擇都會影響其價值的實現,整個過程有著極大的不確定性。”
在魏鵬舉看來,更加現實的意義在于國有文化企業的保值增值。當前文化體制改革逐漸深入,不少國有文化企業硬資產量不是特別大,但其無形資產價值卻很可觀。比如榮寶齋,其品牌影響很大,在培育的過程中動用了公共資源,其轉制后合作合資經營必然涉及無形資產。“因為是國有文化企業,合理評估是必要的,否則就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p>
全方位破解評估難
在“無形資產”變為“有形資本”的過程中,資產評估是一個復雜艱難的工作,而文化企業的無形資產評估更是“難上加難”。近十多年來,文化產業都在糾結和摸索怎樣合理地對“無形資產”進行評估和定價。
中評協有關負責人指出,《指導意見》有三個主要特點:一是明確評估文化企業無形資產,應當關注不同類型的文化企業在政治導向、文化創作生產和服務、受眾反應、社會影響、內部制度和隊伍建設等方面產生的社會效益,對其無形資產價值的影響。
二是注重突出文化企業的特點,體現文化企業相對其他行業在無形資產評估方法上的特殊性,明確各細分文化行業不同類型無形資產的范圍和特征,以及評估需要考慮的各方面因素。
三是注重對評估實踐的指導,突出操作性。部分條款以舉例的形式介紹了文化企業的典型案例,為評估實施提供針對性強的指導。
中評協有關負責人介紹說,2008年中評協修訂發布無形資產評估準則,之后又陸續發布專利、商標和著作權資產評估指導意見,構成當前“1+3無形資產評估準則框架”。鑒于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意義,資產評估對推動文化產業發揮的重要作用,以及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面臨的現實困難,資產評估行業首次針對具體產業的具體資產制定了評估準則,且具有較強的操作指導。
體現在內容上,《指導意見》針對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的特點,首次在資產評估準則中提出評估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要關注社會效益。同時,強調在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中有效識別無形資產的要點以及必要的調查程序,明確評估師承接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的要求,便于評估師有序開展無形資產評估現場調查和資料收集工作。
體現在方法上,由于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識別難度大,影響因素多,《指導意見》通過規范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中的具體問題,為評估師提供解決實際操作問題的方法和標準,并總結歸納互聯網信息服務企業專利、專有技術資產評估等15個重點難點評估實例,對部分條款進行解讀。
《國有文化企業發展報告》(白皮書)專家委員會主任、中國社科院哲學所研究員張曉明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文化體制改革的推進,一些企業必然要兼并重組做大做強,以前是行政化配置,現在改制成股份制企業,改制成功的標志就是股權有沒有人要,版權值不值錢,最后都體現在貨幣價值上。文化企業在融資、投資、兼并重組、上市、改制等過程中,最大的難題就是無形資產的價值評估。這次出臺的雖然只是行業協會出臺的指導意見,但對積累無形資產評估和交易經驗很有意義。
陳少峰告訴記者,這次出臺的指導意見,進行了許多基礎理論創新,集成了近年來文化產業研究成果,第一次針對文化企業無形資產的評估系統地作出規范,尤其是針對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作了明確規范,非常迫切、及時而重要。
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根據文化部對300家民營文化企業的專題調研結果,56.7%的企業認為融資困難,超過80%的企業主要依賴自身積累,融資方式極為單一。有統計顯示,在我國文化產業投融資結構中,銀行僅占10%,文化產業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占比僅為22%,金融對文化企業的融資支持仍然有限。
“文化”和“資本”難以完美對接,主要源于銀行業“風險保守型”和文化產業“高風險型”的矛盾。文化企業大多“輕資產”,抵押擔保物不足,信用等級不高,難從銀行貸款。在全國文化企業中,90%為小微企業,生產周期較長、不確定性大,市場上缺乏同等類型產品可供比較估值。
魏鵬舉表示,《指導意見》可以較好推進文化與金融合作,無形資產評估更加有據可依,將較大幅度降低無形資產抵押貸款償付風險,金融機構也會創新金融產品更好地支持文化產業發展。
“必須看到,還有一些問題要進一步明確。比如,資產評估的主體是誰?哪些機構具有評估資質?再比如,誰來監督?如何保證資產評估的公信力?”魏鵬舉告訴記者。
文化企業作為新型產業,受宏觀經濟、市場因素與政策法規的影響較大,其未來經營情況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
陳少峰表示,此次出臺的《意見》只是第一步,評估的結果能否經得起市場檢驗,能否得到市場主體認同,還需要有一個逐漸適應規范的過程,還要針對新情況進行新調整。重要的是“破冰”已經開始,探索已經上路,有望在今后的實踐中不斷總結、提升,最后成為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