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日電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日前印發《“十三五”國家審計工作發展規劃》的通知。規劃提出,重點關注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情況,推動落實國家貨幣政策、產業政策等宏觀調控政策措施。
規劃稱,在金融審計方面,以防風險、增效益、促改革為目標,依法對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開展全方位、多層次審計監督,關注金融領域新業務、新市場、新動向,促進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和支持經濟轉型的能力,推動建立安全高效的現代金融體系。
規劃稱,對金融監管部門履行監管職責情況進行全面審計,重點關注落實宏觀政策、細化監管措施、健全監管規則、提高監管績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議,促進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推動構建貨幣政策與審慎管理相協調的金融管理體制。
規劃稱,對國有及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5年內至少審計1次,重點關注資產負債損益、經營管理、業務創新、法人治理及內部控制等情況,促進金融機構依法合規經營,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防范經營風險,增強核心競爭力。
規劃指出,重點關注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情況,推動落實國家貨幣政策、產業政策等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發展綠色金融、普惠金融、互聯網金融,加強對中小微企業、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的信貸、結算、保險等金融服務,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規劃指出,密切關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外匯市場、保險市場等運行情況,及時揭示和反映重大風險隱患,促進健全監測預警、壓力測試、評估處置和市場穩定機制,防范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