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提升金融企業評估業務質量,服務金融市場監管,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于近日發布了5項金融企業資產評估專家指引。
專家指引是在評估準則的基礎上,針對評估業務中的特定事項或難點問題,提供的進一步技術性指導。截止2014年底,中國資產評估行業共發布了26項評估準則,已經建立比較完善的準則體系,基本滿足執業和監管需求。但是,鑒于評估準則的原則性、普適性和強制性,難以全面滿足不同層面執業人員和不同類型評估業務的具體需求,因此,制定更具操作性、針對性的參考性專家指引,作為評估準則的補充,對于指導評估業務具有重要意義。專家指引來自于專家自身經驗和以往案例,是優秀評估實踐的具體體現。但由于評估業務因不同經濟行為、交易目的存在多樣復雜的情況,專家指引可能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專家指引僅供資產評估師執業時參考,并不作為執業的強制性標準。
本次發布的5項專家指引體現了金融企業評估的技術需求。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金融監管政策對資產評估的需求不斷增強,金融企業評估的特殊性日益突出,新的技術難點不斷增多。為了進一步指導資產評估師執行金融企業資產評估業務,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在財政部金融司的指導下,選取了金融企業評估中5個重點、難點問題,在總結行業執業經驗基礎上,經過近兩年研究,制定了5項專家指引。這5項專家指引分別是《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1號——金融企業評估中應關注的金融監管指標》、《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2號——金融企業首次公開發行上市資產評估方法選用》、《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3號——金融企業收益法評估模型與參數確定》、《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4號——金融企業市場法評估模型與參數確定》與《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5號——壽險公司內部精算報告及價值評估中的利用》。
專家指引第1號是在現有金融監管指標的基礎上,從資產評估的角度出發,對金融企業評估中的金融監管指標進行分析,將資產評估與金融監管恰當地結合起來。專家指引第2號分析了金融企業首次公開發行上市評估業務中評估對象、價值類型、評估目的、評估假設等要素的特殊性,對收益法、市場法與資產基礎法三種基本評估方法的選用提出了建議。專家指引第3號是在分析整體改制、股權轉讓、增資擴股、IPO等不同經濟行為需求的基礎上,對控股產權變動業務和非控股產權業務中的收益法模型和參數進行區分,并對不同類型的金融企業評估模型的選取提出建議。專家指引第4號是以有效資本市場等理論為基礎,分析了使用市場法評估金融企業時采用的上市公司比較法、交易案例比較法的適用性,并對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與其他金融企業的參數的選取提出建議。專家指引第5號在充分考慮壽險公司業務特點、經營特點的基礎上,詳細分析了內部精算報告的內涵,對使用資產基礎法、收益法與市場法三種基本評估方法及其他特定方法中如何利用內部精算報告提出建議。
同時,為了體現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管理制度改革的相關要求,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對已發布的兩項專家提示進行修訂,重新發布為《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披露》與《資產評估專家指引7號——中小評估機構業務質量控制》。今后,專家提示不再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