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個人股權轉讓收入包括哪些范圍?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股權轉讓收入是指轉讓方因股權轉讓而獲得的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轉讓方取得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各種款項,包括違約金、補償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項、資產、權益等,均應當并入股權轉讓收入。納稅人按照合同約定,在滿足約定條件后取得的后續收入,應當作為股權轉讓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