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是一個很基礎的專項審計工作,也是一個最為簡單的財務管理工作,但為什么今天思考這個問題,一主要是與一個審計同行交流的啟示;二是許多初入內審工作的人,可能會被安排這樣的審計項目。
個人借款,字面意思很好理解,那就是個人向公司的借款,至于借款的用途,額度、審批權限,清欠管理等等一般均通過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來明確。所以說,個人借款管理審計,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審計標準的問題,確定審計標準后,再展開項目的實施。
在我個人理解,個人借款主要存在以下四個層面的問題,需要項目實施時予以關注并予以提示,同時,根據高級領導層的要求確定側重點。
第一、標準層面的確認
1、什么人可以借款是否明確?
2、借款的用途是否有限定?每次借款額度是多少?
3、不同額度的審批權限是否明確?
4、什么時候歸還?是否有前清后借的要求?
5、超過歸還時間如何處理?客觀原因如何管理等。
第二、借款細則的管理和使用要求
1、是否可以二次出借?
2、審計時,是否存在大額的個人借款?
3、是否存在長期占用公司資金的問題?
4、是否存在控股股東以借款名義長期占用公司資金的問題?
5、是否存在違背上市公司(若為上市公司)資金合規管理要求的情況?
第三、財務部門管理與審計確認
1、借款審批程序是否合規?
2、對借款科目余額進行梳理,并與借款人進行核對確認數據的準確性;
3、確認財務部門是否真實準確的對個人借款進行了核銷;同時,借審計機會,對借款核銷票據合規性、合法性等情況進行抽樣審核,以確認是否存在借款人使用不合規票據沖銷個人借款的情況?
4、對于長期占用公司資金的人員是否進行了催收或者扣款管理、利息結算等情況?
5、是否存在借款人已經離職,但個人借款尚未沖銷的情況;
6、是否存在為公司高管借款購置相應的住房、車輛等福利情況?若存在,及時與人力溝通約定還款或者賬務處理情況。
第四、審計方法與使用
1、確認財務賬務核算的科目;對于金額大、時間長的借款作為重點;
2、確認賬期,并檢查是否存在核銷串戶的問題;
3、長期掛賬是否合理?與借款人的訪談確認,并確認款項的用途是否符合公司管理規定,要求寫出說明材料;
4、如果組織沒有相應細化的個人借款制度和流程管理,重點關注借款的風險,并建議公司在財務制度管理體系中完善此類內容。
其實,個人借款現在使用的公司越來越少,如通過商務卡等方式來管理的公司也很多。但對于采購借款、公關支出等這些大額借款無法避免的公司,定期進行個人借款管理審計還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