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前準備,把好審計實施方案編制關
要編制好審計方案,必須做好審前調查工作。第一,全面了解項目單位的現狀及發展趨勢,如項目單位機構自身的基本情況和行政隸屬關系,項目單位所處的經濟環境,包括政府及政策性因素對項目單位的限制性要求和產生影響;貸援款項目立項過程及科學性,取得與項目立項決策貸款相關的政府文件;項目單位以往年度接受審計的情況,并取得相關資料等。第二,進行內控制度測評,通過對項目管理機構、管理制度和有關業務內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進行調查,了解內控制度的組成要素,觀察并確定其執行情況,是否有效和可以依賴,據此初步判斷審計風險和分析重要性水平的高低,確定審計取證的方式、方法及范圍數量。第三,確實審計重點的內容、步驟和方法,預測審計工作質量和審計時間,并針對審計人員自身的優勢和特點,進行合理分工,盡早明確每個人的工作任務和主攻方向,以便有重點地學習法規,熟悉掌握政策,有目的地開展工作。
實施審計,把好審計取證關
首先,立足于客觀性。在審計取證時,盡可能地搜集原始證據并對其進行復制,對那些復制工作量大的事項則進行摘錄取證,而對一些通過實地觀察以書面形式無法表達的證據,則附之以照片、圖片證據加以印證,使取得的證據盡可能展現出原有面貌,不摻雜取證人員的任何個人意志或傾向。第二,保持充分性。要求審計取證的范圍、數量,必須滿足審計方案所確定的審計目標和重點內容的需要,不論是否存在問題,均要進行取證。第三,注重相關性。取證時不僅要搜集直接涉及審計事項的有關賬頁、憑證,而且要搜集與之相佐證的其他證據,使這些證據能夠緊密有效地從多個方面支持審計底稿。第四,體現合法性。取證過程中要嚴格按程序辦事,規范自身的審計行為,按照檔案檢查和證據自身要素的要求,努力做到內容齊全、手續完備,對取得的證據特別是由外部取得的證據,要注明資料來源和時間,取證資料除要求項目單位簽字蓋章外,還要求由兩名以上的審計取證人員簽字,完善審計手續。
審計終結,把好審計工作底稿編制和復核關
審計工作底稿是審計過程的全面反映,是審計結論的基礎和依據,審計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世界銀行貸款操作指南》要求,編制工作底稿,堅持做到:
1.根據審計取證的資料編制工作底稿,無論是否發現問題,都要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真實、完整地反映出審計全過程,記錄與審計結論或審計查出問題有關的所有事項,以及審計人員的專業判斷及依據。
2.內容要完整,既符合《審計機關審計工作底稿》的要求,又符合《世界銀行貸款操作指南》的要求。按照操作指南中提供的相關表格編制工作底稿,不僅有《程序表》、《檢查表》、《測試記錄表》等表格,還應當形成《匯總的審計工作底稿》或《審定表》。底稿中各項目要填寫齊全,表述正確,審計人員的簽字,審計組組長對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證據的復核簽字,均要求個人手簽,不準代簽或打印姓名。
及時收集整理材料,把好審計檔案質量關
檔案管理人員對工作底稿、取證資料按照《審計機關審計檔案準則》的要求現場嚴格把關,檢查審計人員搜集的資料是否符合審計歸檔的要求,如蓋章、簽字是否齊全,有無鉛筆、圓珠筆等不耐久書寫情況等,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修正意見,以利于審計人員及時補充完善審計資料,從而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審計檔案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