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資時可作價入股。按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企業無形資產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上限為70%。但科技成果到底值多少錢,技術價值能否得到合資合作方的認可,能否在注冊資本中占這么高的比例,這就需要對其技術無形資產進行評估。
二、吸引風險投資。風險投資公司不會讓自己的錢去打水漂,他們對項目的篩選極其慎重,對技術項目的科技含量、新穎性、成長性、成熟性、風險性等都很關注,然而他們更關注的是技術項目的市場獲利能力。一個處于初試、中試時期的項目如果沒有風險投資的注入,往往會前功盡棄。但如果拿著權威無形資產評估機構對其技術無形資產出具的評估報告去找投資機構,一定會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質押貸款。《擔保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可以出資質押貸款。產權人及銀行對知識產權的價值認同是否統一,這就需要無形資產評估機構為其評估客觀的公允價值。
四、交易的需要。在轉讓、拍賣、許可使用等情況下應對技術無形資產進行評估,為交易雙方提供客觀公允的信息和數據。
五、為侵權索賠提供價值依據。中國加入WTO后,涉及到知識產權領域的侵權訴訟會越來越多,對知識產權損失的價值如何計算,這也需要無形資產評估機構的介入。